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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 阳 市 教 育 局关于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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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工作部,市直各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湘电〔2007〕1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政电〔2007〕1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督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电〔2007〕14号)的要求,在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的配合下,我局于 一、安全意识逐步增强,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1.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一是机构健全。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大多数中小学校都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比较健全。二是制度完善。各地逐步完善了各种安全工作制度,包括学生外出请假制度、学生校外活动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学校内保制度、学校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危房报告制度、水电煤气设施设备管理制度、食堂物质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检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卫生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制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等。多数学校制定了安全事故紧急预案。三是责任明确。市教育局同市直学校、各区县(市)教育局同所属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中心学校与所属各学校,部门处室与班主任,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学校与学生家长都签订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了职责分明。四是逢会必讲安全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除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外,学校行政会议、开学典礼、大型活动、班团活动都必讲安全问题。 2.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形式多样。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都比较重视安全教育。各个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安全教育贯穿于课堂教学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还将安全教育渗透到社会实践、日常活动中,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阵地,采取图片展、专题报告、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资阳区教育局配合消防部门在学校举行防火宣传报告20场,受教育人数达1万多人,并向学生家长发出了5万份关爱学生安全的《告家长书》、5万份禁毒宣传资料。新桥河镇第二中心小学胡剑烽老师编写的小学生安全“三字歌”,很受学生和家长欢迎。南县教育局今年暑假期间组织专门人员编写了《南县中小学校安全常识教育读本》,为全县学校安全教育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学习资料。沅江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共178人,举办了一期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安化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局联合对所属学校校长及学校安全专干、食堂主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安全知识培训。大通湖区各学校通过利用开学典礼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挂图和录像片、请交警大队专业人员举办交通安全讲座等形式,强化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悬挂各类安全宣传横幅254条、宣传标语2560张,出宣传板报2360余块,学生自办安全卫生小报36000张,以班为单位举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1560余次,上安全辅导课768堂。 3.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学校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多数学校都能按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安排,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对学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学校自身能解决的基本上及时实施了整改。益阳市一中对校内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对消防安全有隐患的学生宿舍铁门制定了整改方案。益阳市十六中在校内加设了车辆减速带4条。桃江县一中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采取在校内加设消火栓和在学校游泳池加注 二、安全隐患多,问题仍然不少 1.对安全工作重视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工作机制不健全。高新区和大通湖区教育行政部门没有设立安全工作专门机构;个别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工作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确;有的职能交错或者分离,如沅江市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不归口局安全办。二是安全工作人员不够。南县教育局安全办只有1人,难以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三是安全工作经费缺乏。除桃江县、赫山区、资阳区安排了专项安全工作经费外,其他区县(市)几乎无工作经费。四是安全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虽然不少学校建立了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但由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指导和培训不够,绝大部分学校对预案编制的要求不明确,制定的应急预案不规范,操作性不强。五是粗放管理的多,精细管理的少。学校的校长以及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实施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不出、不细,此次全市安全工作督查发现了不少未被排查出来的隐患;一些学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通盘安排,没有统一计划,尤其是民办学校安全管理漏洞较多。 2.安全教育力度不够。一是个别学校仍未开设安全教育课,课时、教材、师资都没有落实。二是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说教的多,学生亲身体验的少,逃生演习、演练活动基本没有开展。三是个别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对交通安全和预防溺水的专项教育重视不够,没有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交通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制度的要求及时开展教育活动。四是心理健康教育严重缺失。多数中小学校没有专门的心理健康辅导教师,也没有设置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室,少数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虽然设置了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了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但是基本未开展活动。五是法制教育不够规范。各中小学校虽然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但未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法制教育有较大的随意性。 3.校内安全隐患较多。消防方面:一些学校无室外消火栓,室内没有配置灭火器。有的学校虽有配置,但配置不齐全,或型号不匹配。有的学校消火栓箱铁门紧锁,不能及时打开,有的箱内无水带、水枪。大部分学校主要疏散通道未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无应急照明灯具,有的学校虽有,但数量不够。一些学生宿舍梯间安装了铁门,一旦发生火灾,铁门铁锁变形,学生无法逃生,非常危险。个别学校教学、生活用房还存有易燃物质。大通湖区一中、南县一中、政通实验学校、益阳市六中、高平学校迎丰校区、桃江县一中、桃江县六中、赫山区沧水铺中学、市一中、沅江市一中、沅江市职业中专、南县职业中专、安化县小淹镇中学、资阳区一职中、赫山区实验学校、陶澍实验中学、资阳区职业教育园、桃江县马迹塘镇中学等都存在这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益阳市六中,我局曾于9月份对其校内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到这次督查时仍未动手整治。食品卫生安全方面:有的学校食堂、小卖店未办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不能出示有效健康证明,不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如安化县陶澍实验中学、桃江县马迹塘镇中学、桃江县金色童年幼儿园、赫山区沧水镇中学、大通湖区二中、大通湖区河坝镇中心完小、南县有才艺术学校、沅江市新湾镇中心小学、高平学校迎丰校区、资阳区新桥河镇中心小学、资阳区新桥河镇第二中学等都存在这个问题。有的学校是多次检查、多次督办仍未整治到位,如沧水铺镇中学和小淹中学我局曾于上半年下有整改通知,到这次检查仍未改观。部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够到位,如高平学校迎丰校区学校食用大米未索证,台帐不健全,食堂功能分区不明,售卖间饭菜无防蝇罩,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不完善。沅江市一中食堂冰箱内生熟食混放。沅江市职业中专食品原料库房存放有蚊香。陶澍实验中学在食盐边堆放大量洗衣粉。金色童年幼儿园的食品库中存放灭害灵等有害物质。桃江县马迹塘镇中学、沧水铺镇中学、南县实验小学等学校小买店还存在“三无”食品。房屋设施安全方面:有的学校屋顶平台、教室走廊、梯间、水池边栏杆不达标或缺损,如安化县陶澍实验中学、安化县小淹镇中心学校、桃江县马迹塘镇中学、赫山区沧水铺镇中学、高新区谢林港中心小学、沙河学校、南县一中、南县职业中专、沅江市职业中专、沅江市新湾镇中心小学、资阳区新桥河镇二中等都存在栏杆高度不够或缺损的问题。个别学校教学用房玻璃幕墙、梯间歇台窗无护窗栏杆,门窗玻璃、屋顶瓦片易脱落,瓷砖地面易打滑。有的学校还存在D级危房,如安化县陶澍实验中学、桃江县马迹塘镇中学,特别是沅江市新湾镇中心小学教学楼连挑梁都开裂了仍在使用;桃花江职业中学学生礼堂多处开裂,市县两级分别下达了停止使用的督办通知,但办学者置之不理。个别学校建筑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了使用,一些学校教学、生活用房电线盒裸露,没有及时更换,电线凌乱,弃用电线未及时拆除。有的学校屋顶无防雷设施,上屋顶的门未上锁。交通安全方面:部分学校没有设置交通安全标识标牌,无横道线、减速带。除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三区学生接送车辆使用校车标志外,其它区县(市)仍未使用,“三无”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仍然严重。其他方面:部分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待加强。无证无照开办的幼儿园没有得到有效整治,很多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4.学校周边环境堪忧。一是校门口流动饮食摊点多,卫生状况差。二是校门口出租车、摩托车乱停乱放情况比较普遍,部分学校门前道路狭窄,车流量大,夜晚无路灯照明。三是一些学校周边还存在大量的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不仅影响学生学习,而且这些场所很多是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安全隐患大。四是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大都是临时突击的整治,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整治成果很难保持。 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发扬成绩。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工作经费,保证安全工作人员,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帮助他们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而造成恶果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教育局将在适当时候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 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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